欢迎进入贵州自考网

距离贵州自考报名还有【 】天

距离贵州自考考试还有【 】天

当前位置:首页>自考真题

自学考试票据法试题答案

时间:2019-01-16         http://www.gzzkzsw.com

   全国2018年4月自学考试票据法试题答案

  (课程代码0025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B 2.B 3.C 4.D 5.A

  6.C 7.B 8.C 9.D 10.A

  11.C 12.D 13.B 14.D 15.A

  16.D 17.B 18.A 19.A 20.C

  21.D 22.B 23.A 24.C 25.A

  26.C 27.D 28.B 29.C 3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DE 32.BCDE 33.CE 31.BD 35.AC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6.有价证券作为权利的载体,(1分)权利转让表现为有价证券的交付,(2分)权利可以自由转让,有价证券也就可以自由流通。(2分)

  37.为鼓励票据交易,助长票据流通,不能轻易判定票据行为无效。(2分)当票据行为既可以解释为有效,又可以解释为无效时,应解释该票为有效。(3分)

  38.(1)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2分)

  (2)票据权利与票据密不可分。(1分)

  (3)票据权利具有双重性,即承兑或付款提示权及追索权。(2分)

  39.(1)承兑行为完成,承兑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分)

  (2)即使持票人有时因手续欠缺而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也不影响对承兑人的权利。(1分)

  (3)承兑人必须承担最终的票据债务。(1分)

  (4)承兑人要承担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责任。(1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0分。

  40.(1)票据法属于商法,为使商事交易纳入有序轨道,保证交易安全,商事法律制度必须具有强行性。(3分)

  (2)票据是流通证券。为确保流通安全,维护流通秩序,票据法中有不少强制性规则。(3分)

  (3)在票据权利流转中,票据权利的内容应当反映在票据外观上,使权利受让人在短时间内知晓权利的内容、义务的承担者。(2分)

  (4)通过强行规则要求票据行为实施人按照要求在票据上作出记载,否则该票据行为无效。(2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1.(1)属于人的抗辩,(2分)以基础关系事由抗辩票据权利。(1分)

  (2)有票据法依据(1分)票据法对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的规定。(1分)内为该货的供应商,对存在质量问题是明知的,对甲会以质量问题抗辩乙是明知的。属于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2分)

  (3)学理上,将甲的抗辩称为“恶意抗辩”。(3分)

  42.(1)①根据民事诉讼法,利害关系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1分)②江禾公司凭连续背书取得票据,(2分)且取得票据的时间在公示催告公告之前。 (1分)③新机缘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江禾公司是恶意取得票据。(1分)

  (2)没有法律依据。(1分)除权判决后,票据形式被宣告无效,凭借票据已不能行使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分)

  (3)对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没有控制,(1分)申请人无需代价就可以获得票据利益,(1分) 票据流转和票据权利得不到保护。(1分)

  43. (1)票据变造。(2分)

  (2)有效。(1分)票据以外观记载判断效力,外观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应认定其有效。(2分)变造与更改不同,变造票据难以发现,从外观上与正常票据几乎无异。而更改是 以公开方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1分)

  (3)票据法规定,票据有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承担责任;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后的事项承担责任;不能辨别是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2分)鑫星公司可以将该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以及一切前手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票据责任。(2分)

  更多资讯请关注贵州自考网

  报名电话: 0851-86648018‬

  可关注贵州自考官网:www.gzzkzsw.com

   8楼成才云教育

贵州自考报名
贵州自考交流群
贵州自考资料试卷

贵州自考网汇聚所有自考信息是为广大考生提供方便,实际信息请以贵州招生考试院信息为准
声明:本站为自考民间交流网站,自考政策请各位考生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市自考办通知为准
CopyRight 贵阳市南明区诚才云信息咨询服务部.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1400176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