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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时间:2023-03-28         http://www.gzzkzsw.com

   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诚信氛围,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1.范围:2015年12月后提交的所有本科专业毕业论文(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主体部分)。2.方式: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http://www.cqvip.com/gocheck/)检测重复率。

二、检测标准

1.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检测标准为:重复率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可参加评审和答辩,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优秀自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20%。

3.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三、提交材料要求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论文查重只查正文部分,请删除除论文正文部分以外的其它内容。如因未删除其它部分而导致重复率过高,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查重报告中的“检测文献名称”和“作者”应和纸质版一致,不符合检测标准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

3.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

2.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五、其他1.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专业:教育学、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义务教育、农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联系电话:0851-85816532。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及模板2.查重检测报告PDF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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