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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自考法律教育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二)

时间:2013-07-09         http://www.gzzkzsw.com

 

 贵州自考法律教育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二)

第一节 对国际贸易的法律管制

一 各国政府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目的和特征

 政府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系指一国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与该国有关的国际货物贸易进行的鼓励、限制、监督和促进等管理活动,亦称对外贸易管制。一国的对外贸易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国对其国际货物贸易进行管制主要出于以下目的:第一,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提高就业,调整产业结构;第二,稳定汇率,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第三,保障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第四,为实现某种政治或外交上的目的服务。总之,它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体现。

二 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律措施

 各国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律措施主要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两大类。

(一) 关税措施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境是指一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地域范围围,它与国境通常是一致的,但一国设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保税区时,其关境小于国境。

1, 关税的种类

(l)根据征税的目的,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2)根据征税的对象,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3)根据待遇差别,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

2.海关税则与《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

  海关税则是一国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依据和标准,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号、商品名称和税率。

3.关税的征收方法

 关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从量征税和从价征税两种

(l)从量征税。是指海关以课征对象的重量、长度,件数、面积、体积等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税金额作为税进行征税。

(2)从价征税。海关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从价税额=商品总价值X从价税率。

(3)混合征税。指对同一进出口货物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并以其中一种为主的征税方式。

(4)选择征税。指对同一进出口商品既规定从量税,也规定从价税,海关从中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方式计征。

(二)非关税措施 

 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法律上或行政上措施的总称。

 非关税措施主要有如下几种:

1. 进出口配额措施

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最高限额,在限额内的商品可以进出-口,超额度的不准进出日或要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

(1) 进口配额。一般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2) 出口配额。主要分为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

2. 进出口许可证措施

进出口许可证措施是一国政府牙从数量上限制外国商品进口和本国商品出口的贸易管理措施,在规定范围内的商品只有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方可进口或出口。

(1) 按照许可证与配额的关系,可以分为有定额的进出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出口许可证。

(2) 照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程度,可以分为三般许可证和特别许可证。

3. 外汇管理措施

外汇管理措施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境内的各种外汇交易(包括收付、买卖、借贷、担保、转移)、汇率和外汇市场进行管理的措施。

(1) 对汇率的管理。汇率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兑挽比率,其变动会对贸易外汇的管理。贸易外汇是一-国国际收支的最大项目,发达国家对其已实行自由化,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实行着严格的管理。

(2) 直接影响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4.  复杂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商品检验措施

5. 海关监管措施

   海关是国家在口岸设立的对进出境商品和运输工具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关。繁琐、拖延的海关监管程序直接影响到进出口贸易的效率和成本,可能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海关监管程序一般包括:(1)进出口商应履行的申报义务;(2)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的程序和方法;(3),货物归类、估价和征税的程序和方法;(4)货物放行的条件。

   海关估价是指一国国海关根据法定标准和程序,出于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目的,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6.  反倾销措施

   倾销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商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商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了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基本条件,包括:(1)构成倾销,即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正常价值的确定主要有三种方法:正常贸易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正常贸易中出口国向第三国的出口价格;结构价格,即出口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费用和利润所形成的价格。(2)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害威胁,或实质性阻碍进口国同类产业的建立。(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和最终反倾销措施。前者是为了防止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进口国主管机构经初步认定符合反倾销条件时采取的措施,具体有两种形式:(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提供与临时反倾销税数额相等的现金保证金或保函。最终反倾销措施是进口国主管机构在全部调查结束后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征收反倾销税的形式。

7.  反补贴措施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本国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多竞争力。现行有效的反补贴具体法规主要是自200461日起施行、的经过修订的《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共有658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补贴与损害、反补贴调查、反补贴措施、反补贴税和承诺的期限与复审等。

8.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指进口商品数量增加,对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屏威胁,进口国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三、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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