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热线:4000017667
距离贵州自考报名还有【 】天
距离贵州自考考试还有【 】天
时间:2016-01-14 http://www.gzzkzsw.com
第四章 行政行为概述 (自学考试大纲)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与分类;明确行政行为的内容、效力;弄清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课程类容:1.1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1.1.1行政行为的概念;1.1.2行政行为的特征;1.2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1.2.1行政行为的内容;1.2.2行政行为的效力;1.3行政行为的分类;1.3.1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1.3.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1.3.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1.3.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1.3.5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3.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1.3.7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1.3.8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1.3.9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1.3.10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1.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1.4.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4.2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1.4.3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5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1.5.1行政行为的无效;1.5.2行政行为的撤销;1.5.3行政行为的废止。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识记:(1)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
领会: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识记:(1)行政行为的内容;(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领会:(1)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有那些;(2)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识记:(1)抽象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外部行政行为;(5)羁束行政行为;(6)自由裁量行政行为;(7)要式行政行为;(8)非要式行政行为;(9)行政立法行为;(10)行政执法行为;(11)行政司法行为;(12)依职权的行政行为;(1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14)单方行政行为;(15)双方行政行为;(16)作为行政行为;(17)不作为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识记:(1)即时生效;(2)受领生效;(3)告知生效;(4)附条件生效;。
领会:(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2)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3)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识记:(1)行政行为的无效;(2)行政行为的撤销;(3)行政行为的废止。
领会:(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2)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3)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4)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结果;(5)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6)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
本章关键问题:了解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重点掌握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的具体情形及其法律结果。
贵州自考网汇聚所有自考信息是为广大考生提供方便,实际信息请以贵州招生考试院信息为准 声明:本站为自考民间交流网站,自考政策请各位考生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市自考办通知为准 CopyRight 贵阳市南明区诚才云信息咨询服务部.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1400176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