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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13 http://www.gzzkzsw.com
国际贸易与理论实务第十三章重点
第十三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一、名词解释。
1、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至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二、选择题。
1、出口国装运港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复验.这种检验办法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且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很广泛.
2、不可抗力的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由于“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多选题,P280)
3、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有三种规定办法:概括式、列举式和综合式,我国用综合式。
4、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5、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式:协商、调解、诉讼、仲裁。(P282多选)
三、简答题。
1、检验证书的作用是什么?P276
第一: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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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验证书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第三:检验证书是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 第四:检验证书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2、仲裁的含义和特点
①仲裁亦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对方不执行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强制执行。一直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首选方式。
②特点:一裁终局、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具有保密性仲裁费用合理。 3、仲裁协议的作用?P284(2011.10.简答)
①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②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③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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